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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编号:
    015
    产品名称:
    进出口经营权代办
    规  格:
    产品备注:
    产品类别:
    进出口经营权代办
     
       产 品 说 明

    中山市进出口经营权办理流程和所资料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3-5个工作日)
    1、企业已盖章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需有“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范围);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1个工作日)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交);
    以上所指复印件,海关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20个工作日)
    1、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导出的《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及打印2份(详见《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指引》);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办理退税账户银行印鉴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交的退税银行印鉴卡上预留私章印鉴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还须另外提交《出口退税银行账户确认书》并由法人代表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到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进行确认,非法人代表本人办理的需另提交《委托办理出口退税银行账户事宜授权书》;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四、电子口岸入网需提供的资料(7个工作日)
    1、《中国电子口岸业务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5、 内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7、《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8、 电子口岸法人卡、操作员卡持卡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 国税局颁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10、 外汇管理局出具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资格证明》原件(中山企业
    不需要)。

    五、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1个工作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4、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5、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点击数:2769  录入时间:2015/9/9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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